19歲以下【民國92年9月3日(含)以後出生】報名111年度認證者免任何費用;其他報名者,僅需繳納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高中、中小學在學學生通過認證者,皆可獲得「好學文創品」獎勵。
項次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客語認證獎勵措施摘要 |
詳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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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文化局 |
一、實施內容: 二、實施方法: |
新竹市文化局 客家事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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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一、獎勵對象: 凡報名參加111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者,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報「新北市」,並通過客語認證合格者【以客家委員會提供之名單為主】。 二、獎勵標準: (一)頭獎: 1.初級認證合格者抽出十名,每名核發新臺幣貳仟元禮券為原則。 2.中級認證合格者抽出六名,每名核發新臺幣伍仟元禮券為原則。 3.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抽出二名,每名核發新臺幣壹萬元禮券為原則。 4.高級認證合格者抽出一名,每名核發新臺幣貳萬元禮券為原則。 5.上開皆以客家委員會提供之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名單,抽出獲獎者。 (二)普獎: 獎品(客家特色紀念品)直接贈送未抽中頭獎之通過名單,並視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合格人數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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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
一、 獎勵對象: 設籍本縣之民眾,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者。 二、 獎勵金核發標準: (一) 通過初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二) 通過中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二千元整。 (三) 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五千元整。 (四) 通過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萬元整。 三、 申請方式 詳情請至雲林縣政府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官網公告。 |
雲林縣政府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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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教育處 |
為鼓勵本縣教師取得客語能力認證,「臺東縣奬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自109年度起,本縣轄屬學校教職人員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初級認證,嘉獎1次;中級認證,嘉獎2次;中高級認證,嘉獎2次,發給禮券1,000元。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訂有「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辦法」,針對池上鄉內各校應屆畢業生語言認證考試獎助金規定:僅限池上鄉各校應屆畢業生申請,語言能力認證初級獎助新臺幣伍佰元、中級壹仟元、中高級壹仟伍佰元及高級貳仟元,之後每增一級距則增加伍佰元計算。 |
臺東縣奬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教育助學金及公益捐助金發放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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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獎勵措施 : 一、 申請人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向本會申請獎勵金: 二、 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 (一) 經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五百元。 (二) 經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 (三) 經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二千元。 (四)經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三千元。 三、申請方式: 詳見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公告。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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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 |
一、獎勵對象: 二、獎勵標準: (一)幼兒園學生:通過幼幼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品乙份。 (二)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生: 1、通過初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學金新臺幣 1,000 元整。 (三)其他資格之縣民: 通過初級以上認證考試者,每名致贈獎品乙份。 三、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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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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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
一、獎勵對象:
參加111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填報「臺南市」且通過認證者,請向本府提出申請。 二、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 通過初級認證者,每名新臺幣500元。 通過中級認證者,每名新臺幣1,000元。 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者,每名新臺幣2,000元。 三、申請方式: 詳情請至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公告。 |
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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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 |
獎勵措施
一、報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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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
【設籍本市民眾】
一、通過初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二、通過中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二千元整。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三千元整。 四、通過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四千元整。 【本府公教人員】 一、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中級認證,嘉獎二次、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二、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者核予補休1日。
詳細內容: 詳見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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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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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
【設籍桃園市民眾】
一、獎勵對象: 二、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 【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 一、公假補休:
二、公開表揚: (一)於所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網站或內部公布欄建立通過客語認證人員榮譽榜。 三、行政獎勵: (一)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 ※同一敍獎事由不得重複獎勵。但取得不同腔調之認證者,不在此限。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者,不得於其後以通過較低級別認證申請獎勵。 (一)通過初級認證:新臺幣一千元。 (二)通過中級認證:新臺幣二千元。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新臺幣三千元。 ※已就同一級別認證申請相關補助、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前項獎勵。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申請規定及補助項目、額度: 一、 10 人以上組隊報考(若為報考幼幼闖通關需內含至少 5 位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80 元/人)及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二、 15 人以上組隊報考(若為報考幼幼闖通關需內含至少 8 位報考者),補助項目說明如下: (一) 報名費 (二) 餐費(80 元/人) (三) 車資:每台遊覽車上限 8,000 元。 (四) 工作費:每人 200 元/時,幼幼客語闖通關及初級認證上限 800 元、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高級認證上限 1,600 元(原則上團體報考人數為40 位以下至多得核給 1 人,以此類推)。 (五) 保險費:上限 100 元/人。 (六) 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三、 幼幼闖通關認證及 19 歲以下免報名費故不予補助,20 歲以上報名費每人250 元(高級認證報名費依客委會簡章核實支付),核銷時檢具到考證明。四、 以上補助項目及基準請詳閱計畫內容規定,核銷時需檢據覈實支付。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 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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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姓鄉公所 |
一、申請對象: (一)獎勵金: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各級客語認證考試,設籍國姓鄉19歲(含)以下就讀各級學校學生。以參加認證考試年度減去出生年次為19歲之定義。 (二)報名費:報名參加客家委員會當年度辦理之各級客語認證考試,實際到考,設籍國姓鄉者;或在國姓鄉各級機關、單位、學校暨觀光餐旅業服務者。 二、核發標準: (一)通過幼幼客語闖通關者,每名核發新台幣一千元整。 (二)通過初級考試認證者,每名核發新台幣一千元整。 (三)通過中級考試認證者,每名核發新台幣五千元整。 (四)通過中高級考試認證者,每名核發新台幣一萬元整。 ※無名額限制。 ※同一核發對象,不得重複領取同一級別獎勵金;但報名費不在此限。 |
南投縣國姓鄉公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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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
一、獎勵對象: 轄內高中(職)以下學生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並取得合格證書者。 二、獎勵原則: 1.初級認證合格者,每人得頒發獎金新台幣500元。 2.中級認證合格者,每人得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元。 3.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人得頒發獎金新台幣1,500元。 ※有關獎金部分,經費不足時,本所得以獎勵品或獎狀代替。 三、申請作業: 詳見苗栗縣苗栗市公所官網公告。 |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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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
一、申請人報考當年度客委會舉辦之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經考試合格領有合格證書,且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向本所申請獎勵金: (一)就讀本鄉轄內各級國民中小學學生。 (二)設籍於本鄉之民眾。 本要點獎勵金應經本所公告後,始得辦理並受理申請案。 二、本要點獎勵標準如下: (一)設籍於本鄉之民眾: 1、初級認證合格者,每人核發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 2、中級認證合格者,每人核發獎勵金新臺幣1,500元。 3、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人核發獎勵金新台幣2,000元。 (二)本鄉轄內各中小學學生: 1、初級認證合格者,每人核發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 2、中級認證合格者,每人核發獎勵金新臺幣2,000元。 3、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人核發獎勵金新臺幣3,000元。 三、申請方式: 詳見苗栗縣造橋鄉公所官網公告。 |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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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
一、補助對象: (一) 凡設籍本鄉之國中、小學生及鄉民,凡參加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合格者。 (二)服務本所員工,凡參加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合格者(任職日最晚為認證考試報 名結束日前)。 (三)曾經受有其他機關相關補助、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之獎勵金;申請人就同一級別(含不同腔調),曾申領者不得重複領取。 二、補助金額: 初級-每名新臺幣1,000元 中級-每名新臺幣2,000元 中高級-每名新臺幣3,000元 三、申請方式: |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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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
一、獎勵對象:申請人符合下列資格,報考當年度客委會舉辦之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者。 (一) 設籍本鄉鄉民(戶籍遷入日,最晚為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報名結束日前)。 (二) 就讀本鄉之國民中、小學學生。 (三) 服務本鄉各機關、學校之員工。 二、獎勵標準如下: (一) 初級認證合格者,每人得頒發獎金新台幣伍佰元。 (二) 中級認證合格者,每人得頒發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三) 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人得頒發獎金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四) 服務本鄉鄉內國中、國小、幼兒園教育人員通過客語認證,另增發獎勵金新台幣伍佰元。 三、申請方式: 詳見苗栗縣頭屋鄉公所官網公告。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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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
一、補助對象: (一)設籍或就讀於本鄉之國中、小學生及鄉民(含新住民),凡參加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合格者(戶籍遷入或依親日最晚為認證考試報名結束日前)。 (二)服務本鄉各機關學校之教職員工,凡參加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合格者(任職日最晚為認證考試報名結束日前)。 (三)曾經受有其他機關相關補助、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之獎助金;申請人就同一級別(含不同腔調),曾申領者不得重複領取。 二、補助金額: 初級-每名新臺幣1,000元 ※並得視年度預算經費調整之。 三、申請方式: 詳見雲林縣崙背鄉公所官網公告。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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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 |
壹、獎勵對象: 貳、實施方法: 參、為鼓勵團體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提升通過人數與比例,訂定推動客語為通行語績優單位基層帶動獎勵規定: |
詳見新竹縣政府/民政處/靚靚客家/客語扎根/新竹縣政府111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相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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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
一、申請對象: 二、申請人應自當年度客語認證考試成績放榜日起三個月,以親送或郵寄方式,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 申請表。 (二) 領據。 (三)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 當年度成績單或當年度考試合格證書影本。 申請採郵寄方式者,日期以郵戳為憑,申請人逾越前項申請期限者,本所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 |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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